哪些施工项目不招标的
处理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时,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:
1. 主观认定不招标:部分单位或个人不依法判断,仅凭主观认为项目属于不招标情形而跳过招标,如误将小型普通项目认定为“采购人可自行建设”而不招标,可能导致程序违法。
2. 证明材料不足或无效:虽认为项目符合不招标情形,但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,例如抢险救灾项目仅口头说明,未提供指挥部门文件,无法证明项目特殊性。
3. 随意扩大“其他特殊情形”解释:在无明确法律依据时,随意将项目归为“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”而不招标,属于错误适用法律。若您对不招标情形认定存疑,可随时咨询我为您解答,以避免法律风险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明确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时,需注意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对处理的影响:
1. 即使项目符合“采购人可自行建设”的不招标情形,若自行实施成本远高于招标成本,从经济合理性考虑,相关部门审批时可能要求招标,需重新权衡。
2. 对于“需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施工”的不招标情形,若原中标人严重违约或丧失履约能力,则不能适用,需重新招标以保障项目实施。
3. 若“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”的项目后期不再涉及相关秘密,原不招标项目需转为招标,以符合市场竞争原则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,法律有明确规定,具体如下:
1. 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、抢险救灾,或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、需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,不适宜招标的项目,可不予招标(因性质特殊,招标可能危及安全、泄密或不符合需求)。
2. 采购人依法能自行建设、生产或提供的项目,可不予招标(如采购人具备资质和能力,自行实施更高效经济)。
3. 已通过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,依法能自行建设、生产或提供的,可不予招标(避免重复招标增加成本和时间)。
4. 需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、货物或服务,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的,可不予招标(如后续补充或配套,更换供应商可能导致不兼容)。
5.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,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,结合法律依据分析如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:“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、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、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,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:“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不进行招标:(一)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;(二)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;(三)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;(四)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、货物或者服务,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;(五)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。”您所问的不招标情形,上述法律法规已明确列出。例如,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时,依据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六十六条可直接不招标;若采购人自身能自行建设,根据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第二项也符合条件。这些法律规定为判断项目是否招标提供了明确标准。
← 返回首页
1. 主观认定不招标:部分单位或个人不依法判断,仅凭主观认为项目属于不招标情形而跳过招标,如误将小型普通项目认定为“采购人可自行建设”而不招标,可能导致程序违法。
2. 证明材料不足或无效:虽认为项目符合不招标情形,但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,例如抢险救灾项目仅口头说明,未提供指挥部门文件,无法证明项目特殊性。
3. 随意扩大“其他特殊情形”解释:在无明确法律依据时,随意将项目归为“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”而不招标,属于错误适用法律。若您对不招标情形认定存疑,可随时咨询我为您解答,以避免法律风险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明确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时,需注意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对处理的影响:
1. 即使项目符合“采购人可自行建设”的不招标情形,若自行实施成本远高于招标成本,从经济合理性考虑,相关部门审批时可能要求招标,需重新权衡。
2. 对于“需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施工”的不招标情形,若原中标人严重违约或丧失履约能力,则不能适用,需重新招标以保障项目实施。
3. 若“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”的项目后期不再涉及相关秘密,原不招标项目需转为招标,以符合市场竞争原则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,法律有明确规定,具体如下:
1. 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、抢险救灾,或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、需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,不适宜招标的项目,可不予招标(因性质特殊,招标可能危及安全、泄密或不符合需求)。
2. 采购人依法能自行建设、生产或提供的项目,可不予招标(如采购人具备资质和能力,自行实施更高效经济)。
3. 已通过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,依法能自行建设、生产或提供的,可不予招标(避免重复招标增加成本和时间)。
4. 需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、货物或服务,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的,可不予招标(如后续补充或配套,更换供应商可能导致不兼容)。
5.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,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“不招标情形有哪些”,结合法律依据分析如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:“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、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、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,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:“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不进行招标:(一)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;(二)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;(三)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;(四)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、货物或者服务,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;(五)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。”您所问的不招标情形,上述法律法规已明确列出。例如,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时,依据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六十六条可直接不招标;若采购人自身能自行建设,根据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第二项也符合条件。这些法律规定为判断项目是否招标提供了明确标准。
上一篇:威胁被打发现有人打他犯法吗
下一篇:暂无